112年度「桃園市青年暨中高齡者技術士證獎勵方案」。受理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止。
為鼓勵本市青年暨中高齡者增加專業知識與技術能力,針對上開對象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並取得勞動部核發之技術士證者,予以獎勵,俾提升其就業競爭力,特訂定本方案。
一、旨揭方案自即日起生效。受理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止。當年度預算用罄時,停止受理申請。
二、請符合旨揭方案之青年或中高齡者備妥相關文件,於辦理期間向就業職訓服務處申請。
為鼓勵本市青年暨中高齡者增加專業知識與技術能力,針對上開對象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並取得勞動部核發之技術士證者,予以獎勵,俾提升其就業競爭力,特訂定本方案。
一、旨揭方案自即日起生效。受理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止。當年度預算用罄時,停止受理申請。
二、請符合旨揭方案之青年或中高齡者備妥相關文件,於辦理期間向就業職訓服務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