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文化局106年暑假實習申請辦法

  • 201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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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局為使各大學院校及美國學校高中部學生有參與文化藝術等實務經驗,俾理論與實務融合貫通,特提供學生實習機會。
二、本(106)暑假實習日日期:106年7月1日至106年8月31日止。實習期間不支付任何報酬、膳宿、交通及保險費用。
三、申請截止日:106年3月23號。(以郵戳為憑)。
四、公告錄取結果:106年5月5日前另函通知核定實習名單